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沉地睡了过去。梦中,我在黑暗的荒原中漫无目的地走着,忽然天崩地裂,火热的熔岩高高喷出,在我周围燃起了熊熊大火。我觉得肌肤尽裂,拼命想逃开,却无论如何也跑不掉烈焰的焚烧。我看着自己的身体被烧得血rou模糊,痛得在火中翻滚,不断呻吟。炼狱般的痛苦持续了很久很久,火焰才慢慢小了下去。我睁开眼睛,映入眼帘的是白色的天花板,不大像酒店房间。我觉得浑身都在痛,胸口很闷,鼻中却插着氧气管,一个输液瓶挂在床的上空。我渐渐明白过来,这应该是医院。我知道川主寺只有一家医院,很小,是藏医院,就在我住的酒店不远处,却不知是谁把我送过来的。我转头看向床侧,便看见一张年轻的脸。那是咖啡馆的藏族服务生,很纯朴,见我醒了,便笑着解释:“你在发高烧,昏过去了。酒店老板不放心,见你中午还没起床,就开门进去看,然后就把你送到医院来了。我们老板听说了,让我来照顾你。”这是个小镇,大概有一点事便家喻户晓吧。我没什么表情,只淡淡地道:“谢谢你,医药费是谁出的?”“酒店老板先帮你给了,后来我们老板把钱还给了他。”那个年轻人似乎很敬佩他们老板,说得毕恭毕敬。我觉得喉咙很干,但还是清晰地问他:“一共多少钱?”他想了想才说:“好像是两百三十块钱。”“哦。”我摸了摸身上,见仍然穿着昨夜的那套保暖内衣,外套不在,便对他说。“你能去酒店请老板来吗?另外把我的衣服也拿过来,谢谢。”“好。”他起身就走。我仍然觉得很累,身体疼得厉害,并不只是皮rou,似乎连骨头都在痛,躺在床上,整个人都在往下沉,眼前金星乱舞。第5章十多分钟后,酒店的老板就来了,还带来了我的衣服。我从羽绒服的内袋里掏出钱包,拿出一千块给他,喘息着说:“麻烦你帮我买一张今天的机票,另外,把医药费还给天堂咖啡馆的老板。”从川主寺到成都的全价机票是750,现在是淡季,还可以打点折,剩下的钱还给那个人,应该是绰绰有余了。老板是藏族,很纯朴,认真地说:“我送你的时候,院长亲自抢救你。他说最好用救护车送到你成都治疗。我们这里是高原,你的病正在向肺水肿转化,好像比较危险。他说最好不要坐飞机,怕起飞和降落的时候你受不了。”我当然没意见,便道:“谢谢你,那就用救护车吧。我想马上走,麻烦你跟院长说一声,请他安排一下。”他答应一声,便出去了。过了一会儿,院长走了进来。他也是藏族,看上去很实在。用听诊器听了听我的胸部,温和地笑道:“明天早上走吧,即使不堵车,不塌方,路上也要开十个小时。再说,我们的救护车去九寨沟接病人了,要三个小时后才回来。”“我希望马上就走。”我坚持。“如果不行的话,那我还是乘飞机吧。”他想了想,便同意了:“好吧,你目前的情况也不错,可以上飞机的。但是,一到成都,你就要去医院治疗,否则可能会有危险。”“好的,谢谢你。”我觉得心里好过了许多。很快,酒店老板就帮我买来了机票。我拿出一千块要感谢他,毕竟是他救了我的性命。但他坚决推辞不要,让我感动得半死。我接着给了那个照顾我的咖啡馆服务生三百块以表谢意,他也涨红了脸,很不好意思地接过。然后我又拿了三百块给他:“帮我还给你们老板,不用找了。”还有不到一个小时就要起飞了,我挣扎着下了病床。酒店老板和那个男孩子将我扶出去,乘上出租,五分钟就到了机场。我办好登机手续,挥手请他们回去,然后拖着行李过了安捡,坐在不大的候机厅里。窗外,神山近在咫尺,我呆呆地看着,忽然觉得,灯红酒绿的都市才比较适合我吧,过去真是假清高,装模作样得可笑。飞机起飞的时候,我差点窒息,幸好机上有氧气罩,我事先向空中小姐做了说明,让她替我拿下来,我罩在口鼻上,勉强撑过了一个小时,平安到达成都,但已经咳得胸口剧痛。出去打车直奔华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急诊室,医生很有经验,听我是从高原上下来的,之前曾经高烧晕倒,现在仍然在发烧,便立刻将我收治入院。我在医院里住了一周,这才痊愈,花了几千块,脸色也苍白得像鬼一样。我不由得苦笑。看来我是没有艳遇的运气的,还是回去老老实实干活,像平常那样过日子吧。回家后,我又休息了三天,这才去上班。姚天盛依然漂亮,仍然风流,还是那么充满活力。看见我,他吹了声口哨:“怎么去了趟高原,改造型了?现在很像病美人啊。”“去你的。”我笑着摇头。“高原反应,把我折腾得够呛。”我们的办公室是相邻的,当中用透明的玻璃墙隔断,拉开门就可以彼此进入对方的房间。我们是最好的合伙人,从来没有需要锁门、放下窗帘、单独召开会议的时候,什么都可以摊开来说,我可以毫无顾忌地向他发火,而他也可以在疲惫不堪后向我抱怨。我现在对广告主合作了许多。以前我在做策划案时会做两类,一类是浪漫煽情的,一类是写实,主要介绍产品的实际功用或服务性行业的具体资料。而现在,我又加了一类,那就是恶心的。对于我的妥协,姚天盛却好似不喜欢,他常常在看我的方案时直接删掉恶心的那一类,而我也无所谓。不过,现在恶心的广告有不少走红,因此广告主还真有不少要求做此类型方案的,他也无可奈何。不管怎么说,钱的声音是最大的。很快,在忙忙碌碌中,秋天就过去了。我替一家欧洲化妆品公司做广告策划时,认识了他们的营销总监克莱尔。他是英国人,英俊,温柔,很有绅士风度,会说流利汉语。我们开过两次会,我向他介绍了我为他们做的策划案,他很欣赏,然后开始追求我。半个月后,我便接受了他。他邀请我搬进他的公寓,我没有同意,但每周会有三、四天在他那里过夜,通常周末也和他在一起过。他没有瞒过我,他因为工作出色,即将获得升职,调往设在香港的亚太总公司,任亚太区总经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