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旭文学网 - 言情小说 - 开局一把刀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41

分卷阅读41

    就见他偷笑,顿时怒火中烧。

“你给我站住!”

大早上明媚的时光白白在两人的追打中浪费。

温迪醒过神后埋怨自己浪费时间,黑毛倒是挺开心:“难得玩得这么高兴,不是挺解压吗?”

“你还知道解压这词啊?”

“乌鸦教我的。”

“嗯,反正什么都是乌鸦教你的。”温迪白他一眼。

黑毛见她往山洞走,也跟着去,问她早餐吃什么。

“喝甜汤。”

“甜汤啊?”黑毛一副不满意的样子,“我喜欢咸的。”

“酸甜辣咸都很好吃,只要甜是甜,咸是咸,你少嫌弃,等我做好你别嚷嚷真香。”

温迪浑然不知荒岛上自己才是“真香”的鼻祖,倒反过头教育起黑毛来。

黑毛窃笑,他就是觉得逗温迪有趣。

他逗人的手段其实挺拙劣的,偏偏放在温迪身上就是特别管用。

温迪说的甜汤就是冰糖莲子羹,材料简单也容易做,把铁箱倾斜后倒入适量水,加入两捧莲子,放一些糖,盖上闷煮一段时间就够了。最近吃的油水多,不是炒就是烤,温迪也想要换换口味。在炖煮莲子羹时,温迪又指挥黑毛去树林了,白天才应该砍树呢,他喜欢砍树,那就多砍一些。

至于她则留在院子里,等莲子羹炖煮好了,还要马上盛出来,在碗里放凉。

这种甜东西,滚起来容易,凉起来慢,吃的时候得把温度放得足够凉才好味。

过了一小时,黑毛按时回来,豪爽地端起碗把莲子羹一口干了。

“果然好喝!”

温迪目瞪口呆地看着他。

黑毛疑惑地问:“难道它不应该这样喝吗?”

温迪摇摇头,“我只是没想到你胃口这么好,你还饿吗?”

“不饿。”

于是温迪便收拾东西准备出发,昨晚约好要去山上,过了一夜她也记得。最重要的是,她真的好想念那只山鸡的美味呀。她用丝巾袋装满莲子,一共三个袋子都用上,今天中午也许在山上度过,这就算顶饿的零嘴了。黑毛也喜欢吃莲子,对于拿它做午餐这个主意没有反对意见。

带上工具和背囊,两人朝山上去,前往雨林区。

雨林区里的路还是一如既往的泥泞湿滑,虽然没有下过雨,但很阴。

这种生长环境,能够长出木耳,在情理之中,可温迪就想不明白怎会不长蘑菇。

她对木耳没有意见,可是蘑菇的美味可不是木耳能顶替的。

“是不是被鸡吃了?”黑毛听到她的抱怨,随口回答。

“鸡?”温迪站住。

“我说错了?”黑毛紧张地问。

“鸡吃蘑菇吗?”温迪扭头问他。

“我随便猜的……”

“它吃虫子,应该也吃蘑菇吧?”温迪小声说。

黑毛忍不住问她其中的逻辑在哪里。

温迪说:“虫子吃蘑菇呀。”

“……那鸡应该吃蘑菇吧。”

“我说怎么没蘑菇,原来是被鸡吃光了!”温迪立马给山鸡们盖章了罪名。

黑毛终于回过味了,温迪是在给她搜不到蘑菇的结果找锅呢!明悟的黑毛立马乖乖跟着温迪骂山鸡,嘴巴这么馋,一个蘑菇也不给人留下,抓住非得烤了它,它们。

缘分就是这么妙不可言,温迪加黑毛专程上山三次,就为了捕山鸡,却只成功抓住过一只,第四次上山时才骂它一回,眼前就出现了一只长腿鸡的影子。温迪立刻把手指竖起来嘘了一声,让黑毛看斜前方。黑毛的眼神立刻就变得犀利了,紧紧握着竹矛,脚步像猫一样轻,缓缓朝着那只无知无觉低头啄着什么的山鸡接近。

“啊!”

温迪突然大叫了一声,吓到黑毛也吓到远处那只山鸡。

眼看着它就要拔腿跑路,黑毛不敢再犹豫立刻把手里的竹矛投掷出去。

“夺!”山鸡中招,头一歪就倒地不起。

黑毛没急着接近它,先扭头看身边的温迪,还以为她受伤。

温迪不好意思摆摆手,她差点坏了黑毛的事,自觉抱歉,先朝着山鸡跑去。

她拎起山鸡,先扔到旁边,免得它的尸体压坏了它刚才啄的东西。

在山鸡身下,是一堆棕色的伞状……

蘑菇!

“我就知道雨林区里的蘑菇都是这些该死的鸡吃的!”温迪终于抓住了杀菇凶手。

“这就是蘑菇啊!”黑毛跟着跑过来,打量着这些小小的菇,好奇又高兴。他耳朵听得发痒,温迪有空就念叨蘑菇,他太明白温迪有多想要找到它们了。而现在,这些蘑菇就像从天而降一样出现在他们眼前,温迪该有多开心?他扭头看着温迪的脸,果然从她脸上看到欣喜,兴奋之色完全都不掩饰。

“你吃不吃小鸡炖蘑菇?呃,它有点大……”温迪提着山鸡琢磨了一下,“大鸡炖蘑菇。”

“吃。”黑毛问,“那我们现在就下山?”

“太早啦。”温迪兴致勃勃地弯腰收割蘑菇,扔在黑毛背的藤条筐里,“你在这里继续转悠一下,如果遇到山鸡啊蘑菇啊,或者别的,反正都往背囊里面装,等我回来慢慢检查。”

黑毛敏锐地听出“你”,问:“那你要去哪?”

“我去旁边的果树区,找点东西。”温迪说,“马上就回来找你。”

“嗯。”听说她自己去的地方是果树区,黑毛才放心,点点头让她先走了。

温迪告别黑毛,立马朝着果树区跑,直奔陷阱区。

她检查每一个陷阱,寻找兔子的踪迹,终于在一个大坑里找到了两只兔子。她的运气很好,这两只兔子掉进了同一个陷阱里,挤压了一下,也因为她来得及时,虽然在流血,奄奄一息,但毕竟还有气,是活着的。平时她都是过三四天才上来一趟,发现的兔子基本都是死的。

她抓紧时间,把树叶碾碎给兔子敷上,先止血,然后立马把蘑菇揉碎了给两只兔子喂下去。

然后她把兔子放进自己的背囊里,藤条筐底部铺了一层厚厚的绵软的树叶,兔子稳稳趴着。

温迪慢慢朝着雨林区走回去。

在雨林区入口,温迪停下,喊黑毛的名字。

挺傻的,像宠物走丢了,满大街乱找的主人。

幸好这里没有路人,而且黑毛听见后马上应答,且迅速跑了回来,没让她丢脸太久。

“你背上是什么?”黑毛往她的背囊里看,下意识就要伸手把它们提出来。

“别动!”温迪赶紧叫住他,“是兔子,活的!随时会死!”

“活的?”

“运气好,正好遇到了活的。”温迪解释,“要是它死了,我还得拜托你去活捉一只竹鼠。”

兔子吃苹果,没有攻击力,还是比竹鼠好养。

所以,温迪觉得自己今天运气还是